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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区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1日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成立金安区区域医共体单位医学检验中心。现拟采取公开方式征集方案(以下简称“项目”或“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为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中心覆盖以下十七个乡镇卫生院:三十铺镇中心卫生院,张店镇中心卫生院,孙岗镇中心卫生院,双河镇中心卫生院,东河口镇中心卫生院,马头镇卫生院,翁墩乡卫生院,东桥镇卫生院,椿树镇卫生院,先生店镇卫生院,中店镇卫生院,横塘岗乡卫生院,施桥镇卫生院,毛坦厂镇卫生院,木厂镇中心卫生院,城北镇卫生院,淠东乡卫生院。结合各项目单位现状,按照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设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完成院区医学检验中心的设计规划与改造装修、实验室基本功能配置、设备配置、精准实验室建设、检验流程优化设计及ISO15189质量认证辅导。通过引进新项目、新技术、全面提升科室医学检验,同时建设区域标准化检验样本物流平台、区域检验信息化交互平台、检验质控平台等,实现区域内检验资源共享,检验信息互联互通,检验结果互认,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提供有效支撑。

本次为免费征集方案,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方案征集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制作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方案,并准备方案汇报PPT,内容与建设方案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区域医学检验信息交互平台建设方案;

2)区域医学检验样本物流体系建设方案(必须符合时效性);

3)医共体内17个成员单位标本转运项目覆盖方案;

4)区域医学检验中心运营服务方案;

5)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方案(附相关设备参数)、精准实验室配置方案,并按医院要求提供国内一线品牌方案;

6)科研创新平台方案;

7)试剂耗材供应成本控制方案;

8)服务资金结算方案;

9)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10)质量管理提升与ISO15189辅导方案;

11)学术培训与人才培养方案;

12)配备配套技术人员服务方案;

13)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一体化服务商公司介绍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14)提供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二次整体设计规划方案,可现场踏勘,提供CAD图纸;

2.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所提供的彩页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盖单位公章及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参与现场PPT汇报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须在现场出示与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保持一致的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要求

1.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拟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如果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或者存在控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方案征集(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征集)。

3. 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近两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四、征集方式:

本项目方案征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第三条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所有文件均需加盖鲜章),于2025年8月6日前交到院采购中心(皋城路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八楼综合办公室)。电子版PPT项目汇报材料在答疑现场提交。

五、项目方案征集现场答疑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采购中心杨主任    联系电话:1811063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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