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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脱贫兜底“351”及“180”工程政策解读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浏览量:2132
    (一)健康脱贫兜底“351”:
    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简称“351”。


    (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在健康脱贫兜底“351”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解决因病返贫问题。1指一年内,80指80%,合起来简称“180”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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