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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汉王路院区)停车场租赁安装充电桩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浏览量:155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4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汉王路院区)停车场租赁安装充电桩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皋源泛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香馨创谷产业园16栋502室

成交费率25%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汉王路院区)停车场租赁安装充电桩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汉王路院区)停车场租赁安装充电桩项目,采购人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场地,供应商负责在场地上安装充电设备,并负责充电场站的整体对外运营,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负责落实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参照采购需求说明执行

服务时间:十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26楼2623-2627室,联系电话:0564-327949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址:安徽省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564-322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26楼2623-2627室           

联系方式:0564-3279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3279495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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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城路院区:六安市皋城西路134号

汉王路院区: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和平南路与汉王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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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64-3212582

传真:0564-321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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