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 浏览量:123
从农历正月十六(2月23日)零点开始,六安市限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受到从严查处!不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噪声污染。六安市人民政府宣
;

皋城路院区:六安市皋城西路134号

汉王路院区: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和平南路与汉王路交叉口

Copyrights 2015-2020 版权所有: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64-3212582

传真:0564-3212582

备案号:皖ICP备12019956号-2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