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对“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消防维保公司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LASY20210219
2、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
3、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
4、项目单位: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5、项目概况: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限价5万元
二、消防维保公司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消防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公司具备消防工程师及消防安全员;
5、消防维保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消防维保公司,不得确定为成交消防维保公司:
(1)消防维保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消防维保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消防维保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消防维保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消防维保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3月1日上午9:30
2、磋商地点: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9楼第二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科
联系人:刘春武
电话:13085090188
招标需求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乙方开具合格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二、项目概况
六安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三、服务要求
(一)在节假日及医院有重大活动前做好消防系统的检查,确保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并每个月安排一次专人现场巡查。
(二)成交消防维保公司每季度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保报告给采购人存档,每次维修保养需采购人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三)各次检测、检查、试验必须采购人和成交消防维保公司双方代表签字方能认可,维保期间若发现有损坏的,需及时采购更换,保证更换的设备能符合此项设备参数的要求,维保单位更换后得到采购人认可的,可按实进行报审结算,报审程序及价格认定按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签订的成交消防维保公司应首先对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由业主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移交予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投标总价报价,维保设备种类及数量自行到院了解,投标报价包含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调试(此报价不包含设备维修、更换及配件费用)。本项目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价格因素及相关风险,如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成维保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