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室地址:
本部: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皋城路134号门诊楼九楼
东区: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东院汉王路1677号区行政楼二楼
窗口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1.为更好地保障公民隐私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复印病案必须提供相应手续:
申请人类别 | 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 |
患者本人 | 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
患者代理人 | 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与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必要时)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 患者死亡证明 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 | 患者死亡证明 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证明(授权委托书) |
保险机构 | 调取证据的正式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工作证 患者(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 |
公安、司法等机关 | 调取证据的法定证明(正式介绍信) 经办人(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经办人(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有效工作证明 |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社保卡、警官证等(以上证件均需为正本)
备注:为了保证患者信息调取的准确性和便捷性,请尽可能携带出院记录。
病案复印途径
现场复印:由于病案归档需要时间,为避免您多次往返,请您在出院15天后带齐相关材料前往病案室办理;
病案邮寄:为避免外地患者复印病案的长途往返,您可在出院后电询病案室提供患者及收件人相关信息,病案管理部在病案归档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发件。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国卫医发﹝2013﹞31号)第二十三条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我院目前病案常规复印收费标准:现场复印一份病案收取工本费10元(此工本费包含人工、检索、材料消耗、机器折旧费用)。病案邮寄费用采取到付形式。
病案复印内容:
为保证您的权利,避免反复往返,特提醒您注意复印时准确告知复印类型及份数并在拿到复印件后核对检查,如有遗漏,立即告知复印窗口进行补印,如未提异议,视为已达到您的复印要求。目前病案复印提供材料如下:
默认: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耗材标签、出院记录、病理报告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血糖监测记录(糖尿病)、婴儿脚印(产科)。
门急诊病历:病案管理部只保存住院病人的病案资料,门急诊病历请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门急诊进行调取。
自定义内容:即客观病案的某一张或几张或某一部分。若仅需病案的某一部分或者除默认提供的部分外仍需要其它部分,请告知复印窗口所需调取的内容。
声明
(1)申请人伪造证件、委托书或关系证明等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邮寄服务,因邮寄公司造成的资料丢失、个人隐私泄露等,医院不承担后果。
(2)窗口只提供电子扫码支付。若要支付现金或需要发票,请至收款处缴费。